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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淼清: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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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淼清: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 为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课程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强制性条文作了解读。课程内容适用于电网输变电工程,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课程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8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的条款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规定了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指导《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的填写规范,要求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 强制性条文实施准备。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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